《云南省住建领域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年)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该《计划》(意见稿)提出加快推进市*基础设施、住房体系、城市更新、防灾减灾、城市智慧运行效能、生产生活低碳化、优秀传统文化、城市治理水平、城乡融合等住建领域新型城镇化工作重点17条,进一步提高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品质和管理水平。其中明确,到年,力争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城市(县城)建成区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县城)绿地率达到4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1万套
推进宜居便利的城镇建设方面,围绕“人性化、便捷化”宜居建设导向和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资源要求,使城镇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具体是完善市*基础设施,包括推进一批节水型城市、小区、单位及企业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完善城镇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打通“丁字路、断头路”,同步完善景观路、步行街、非机动车道以及停车配套设施(含智慧停车)等布局,鼓励绿色出行,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按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规划。
完善城市住房体系。着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支持昆明市等地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持续做好公租房保障,支持昆明市、大理市等地新筹建公租房;到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1万套。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到年,基本完成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城镇棚户区15万套、城中村个、老旧厂区40个、老旧街区35片以上,探索在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保山市、丽江市等地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改造试点示范目。
全省累计5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推进“安全韧性”的城镇建设方面,以提升城镇抵御冲击能力为导向,把韧性城市建设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安全保障体系。具体是提升城镇抗震防灾减灾能力,到年,累计实施个县(市、区)城乡房屋抗震防灾能力提升改造。
保障城镇建设安全运行。提高城市内涝治理能力,促进全省城市建成区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易涝积水点基本消除。按照“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海绵化建设与改造。到年,全省累计5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努力培育20家左右产值5亿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
推进精细智慧的城镇建设方面,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构建“数字住建”智慧化体系,提升城市运行效能和精细化管理能力。具体是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与改造。加强城市智慧平台建设,实施“数字住建”工程建设和迭代升级,建设“一个平台”“五朵云”(系统*务云、住房云、工建云、城管云、村镇云)系统架构。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一网通管”,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到年,所有州(市)、县(市、区)建设全省统一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全省物业服务覆盖全部居住小区,积极推进智慧物业信息平台建设;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面向养老、托幼、家*、文化、快递、房屋租赁等领域延伸。到年,努力培育20家左右产值5亿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
力争全省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公顷以上
推进绿色低碳的城镇建设方面,推进绿色低碳的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运营模式,实现城镇高质量绿色发展。具体是提升绿色公共空间品质,到年,创建一批国家园林城市,积极打造一批“绿美城市”建设试点和样板工程项目,实现“米见绿,米见园”,力争全省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公顷以上。其中:省级层面支持昆明(主城区)建设“公园城市”、丽江(古城区)建设“花园城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建设“雨林城市”,鼓励普洱、玉溪、临沧、大理、蒙自、安宁、腾冲、弥勒、澄江等试点城市探索以公园城市理念推动城市建设路径。
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建造。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尤其是在抗震设防烈度小于8地区,到年,力争全省城镇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昆明市达到40%。到年,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和处置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途中运输、末端消纳全过程闭环管理方式,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到年,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左右。
农房抗震改造数量达到30万户
推进品质特色的城镇建设方面,坚持保护第一,深入挖掘优秀历史文化资源,更加注重特色塑造,更加彰显自然山水、民族、历史文化特征,全面展示云南多元多样的人文魅力。具体是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镇特色品质和风貌、提升城镇建筑设计水平。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为重点,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具体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到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年,农房抗震改造数量达到30万户。(来源:都市时报)
文章来源: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