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通讯员龙佳瑶)“检察院能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提前介入当地重点建设项目?”“希望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在安全生产方面加强监督……”3月15日,在丽江市玉龙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向行*机关集中宣讲的活动现场,院*组书记、检察长吴洪友向县林草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32名行*机关代表详细解读了公益诉讼,与会人员积极交流发问,共商全县公益保护大计。
为了让大家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益诉讼,进一步增强沟通合作,活动从公益诉讼的职能及意义、“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实践、积极探索与行*机关的新型合作机制三个方面对公益诉讼制度作了比较宏观、全面的介绍,并结合具体的案例和经验把公益诉讼讲细讲活,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局密切配合,对扫黑除恶案件中发现的21非法采砂点依法进行整治、修复,检察机关共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77元万余元等。宣讲人员将自己的切身办案经历和感受融入到宣讲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和探索经验的历程获得了听众高度认同。
与此同时,参会行*机关也积极建言献策,希望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各行*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牵头多家行*单位进行联合执法的工作方式应该不断推广和增加次数。同时加大对行*机关的监督力度,最好能在执法受阻、执行单一的难题上提供帮助和补充,并在监督中多给予行*机关理解和支持,充分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特别是针对乡镇、村委会干部以及广大农民要加大普法力度,大力宣传公益诉讼,提高民众参与度。
活动最后,检察机关与参会的各行*机关达成共识:将进一步加大对相互支持力度,共同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增强合力;共同努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行*机关实现依法从优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共同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绿色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