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江市*府办公室印发《丽江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有关要求3个部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核心要义,主动服务和融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推动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二是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三是坚持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产业方向,精准实施有效的产业*策,不断形成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等保护力度,不断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五是加强公共资源投入保障,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六是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开发、推广、交流、研究等,不断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七是着力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节点,不断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八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九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不断加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十是增强治理能力,不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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