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丽江市财*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着力构建“亲”“清”*商关系,提高站位加深对营商环境再认识,立足实际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有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加大宣传,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满意度、获得感
加大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等促进实体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策措施,扶持企业做大规模,提高综合实力。
二、充分发挥财*职能,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市*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财*工作职能,把财*投入重点放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认真落实税收优惠*策,综合运用贴息、奖补、补贴等手段,支持“1+7”千亿级百亿级产业发展,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调整融资*策、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开展贷款展期等,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中小企业。
三、创新打造“线上+线下”金融超市模式,破解企业融资“烦恼”
成立丽江市金融服务中心,创新打造“线上+线下”金融超市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对接、征信查询、*策咨询、知识培训、业务指导等相关服务。通过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强财*金融有效配合,辅助人才智力支持和数据科技赋能,多管齐下破解企业融资“烦恼”,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成长助力。
四、实现财税部门联动,确保税收*策落地生根
丽江市财税部门通过各种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点对点”税费*策精准推送,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咨询辅导不够精准等问题;通过对增值税税负变化异常企业持续实行“一对一”精准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减税降费*策,激发中小企业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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