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关于旅行社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文旅通〔〕15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有序推进全市旅行社复工复产,现将《丽江市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旅行社复工复产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从复工之日起实行一日一报“零报告”制度,每天16:00前报告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年3月21日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旅行社
复工复产工作指南
一、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1.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2.加强办公区域管理。成立专门的消*工作组,对办公区域进行卫生清洁、消*和检查落实工作,建立消*、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个人办公距离保持1.5米;加强接待团队的准备工作,确保游览安全。3.加强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旅行社要对本单位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系列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4.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做好员工自检自查,对所有员工健康情况和疫情防控期间的动向进行排查,返工返岗从业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健康申报表》,建立“一人一档”。对疫情防控期间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者与重点人员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二、复工期间工作5.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严格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