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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取消最高限额了,你知道吗?从今年1月1日起,丽江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再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费用报销上不封顶。
不再设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支付最高限额,意味着全市多万城乡居民生病不用再害怕,看病不用再犯愁了。据人保财险丽江市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减轻丽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丽江市医保局、丽江市财*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不再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相关文件指示精神。
其中,从年1月1日起,取消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封顶线,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再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费用报销上不封顶。并且,为保持健康扶贫*策连续稳定,建档立卡人员相关待遇标准继续执行,不做调整。
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由城乡居民统筹基金出资,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其中,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即为大病保险参保对象。
大病保险资金按照规定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拨筹集,个人不用另外缴费。参保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实际发生的*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起付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规定赔付。其中,普通居民起付线标准为00元,建档立卡贫困居民为元。
据悉,取消了大病保险最高限额,但是报销比例没有变。仍旧是普通居民报销比例为:大病起付线以上0-00元(含00元)为60%、00-元(含元)为65%、-0元(含0元)为70%、0元以上80%;建档立卡贫困居民报销比例为:大病起付线以上0-0元(含0元)为70%,0元以上为80%。
目前,丽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医疗保障部门统一为参保人,向商业保险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集体投保。该公司自年起承办全市的大病保险工作。(来源/读本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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