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丽江千古情景区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标,择优选定承包方,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本次招标的承包经营项目位于丽江千古情景区内,具体经营项目和起标价如下:二、招标要求:1、投标方必须明示:是否有直系亲属在丽江千古情工作或在丽江景区有商铺经营、是否有参与其他店铺的投标。2、招标方评标的指标包含:投标金额占70%、经营思路占10%、整改方案占10%、相关开店经验占10%。三、投标须知: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个体经营者或自然人经招标方审核后均可报名并参与投标。(※之前在丽江千古情景区经营、招标中有违规违纪及不服从景区管理的单位或人员除外)。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身份证或有效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营业执照,提交原件(验收后当场退还)和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每张身份证限报一个经营项目。3、报名时必须明确投标经营项目和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方要求的起标价。4、投标报价低于起标价的,按废标处理。5、本次投标报价统一按人民币:千元为货币单位。6、投标人从事招标的经营项目的经验不低于一年。7、投标函由投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函内字迹模糊、大小写不一致、表达不清楚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或内容不全的投标函以及逾期送达者均被视为废标。8、经营项目投标人低于三个,招标方不予开标。9、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公告及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10、如发现招标公告及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开标前一天向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四、申领招标文件1、本次招标组织机构为丽江千古情景区综合部,凡有意向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按照招标须知报名条款,至综合部办公室填写招标文件申领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领取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函)。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向招标方询问,超过此期限招标方不再接受询问。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年12月25日(10:00-16:00)-年12月27日(16:30)止。五、投标保证金详见上面招标项目表格内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须在领取投标函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接收凭证复印件递交给招标方。未中标者,该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账户信息:收款人:丽江茶马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丽江支行账号:六、投标函的递交投标人填写好《投标函》并密封在招标方发放的信封内,在信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姓名、经营项目名称,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后交于招标方封存。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函均视为无效:1、未在截止时间以前到达或送达投标函。2、投标函未签署、未密封等。3、投标函内容严重缺少。4、投标方方案未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下列行为属于串标:(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与本标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函全部或部分均由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5)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八、开标1、开标时间:年12月30日上午(9:30);开标地点:丽江千古情景区办公区一楼会议室。2、如果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标人需委托其员工参加开标会,受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只限其本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身份。3、开标由招标方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项目,并同步做现场记录。4、投标人所投低于起标价的为废标,高出起标价的为有效标,经招标方评标审议后予以宣布。如最高标出现并列现象,将在并列者中进行再次评标审议。
5、招标方将对开标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并由招标方和中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为维护投标方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中标单位或个人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资料恕不退还。九、协议签订1、开标会结束一周内,招标方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函签订承包合同,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在承包合同签订前补缴承包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逾期不交,将视为弃标,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由投标方再次安排投标。3、中标人需要办理经营人员入园卡,须由招标方进行审核后办理(之前在丽江千古情景区经营、招标中有违规违纪及不服从景区管理的人员不在办卡范围之内),如中标方有异议,该经营项目作弃标处理,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中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招标公告、承包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十、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丽江茶马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