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丽组干任公示〔〕12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李杰等15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李杰,男,汉族,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安徽财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历任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综合调研一科副科长、市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综合调研一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木世臻,男,纳西族,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成都理工大学地质学专业)。历任丽江县巨甸镇科技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黎明乡党委书记,丽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副局长等职,现任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文产办主任(正处级)。
和灿武,男,纳西族,年3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市古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城区交警中队中队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大队副大队长,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等职,现任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副局长兼交通警察二大队大队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和仕堂,男,纳西族,年7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市审计局农业审计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等职,现任丽江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副处级)。
和集礼,男,纳西族,年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综合室副主任、办信科科长等职,现任市信访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和立泽,男,彝族,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宁蒗县烂泥箐乡党委副书记(挂职)等职,现任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综合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政协委员联络委副主任。
彭德军,男,汉族,年10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宁蒗县瑾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宁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宁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肖祖兴,男,汉族,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华坪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等职,现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副处长(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处长(副处级)。
杨玉梅,女,汉族,年4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玉龙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邓声余,男,汉族,年8月生,无党派,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执行局副局长等职,现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章银焜,男,白族,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市丽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双创中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丽江市丽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市双创中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白合军,男,汉族,年10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等职,现任丽江市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丽江市一卡通旅游结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丽江旅投乡村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蒋啸鸿,男,壮族,年7月生,中共预备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地区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市交通局金沙江航运建设办副总工程师,丽江市金沙江航运旅游开发中心工程安全技术部经理,金川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丽江市开发投资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丽江市金川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凤超,男,汉族,年6月生,中共党员,云南玉龙人,在职大学学历。历任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鲁甸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现任玉龙县鲁甸乡党委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玉龙县政协副主席人选。
朱强伟,男,傈僳族,年7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永胜县松坪乡副乡长,三川镇纪委书记,县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三川镇党委副书记,光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现任永胜县鲁地拉镇党委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永胜县政协副主席人选。
从年9月26日起至年10月8日为公示期(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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