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从9月2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入(返)丽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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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0号)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广大游客和市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疫情防控作如下通告:
一、从9月2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入(返)丽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对近7天内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入(返)丽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四、近7天内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及拟来(返)丽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防控要求。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9月2日
来源: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丽江日报
编辑:翟芯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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