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丽江市交通运输局于11月12日召开全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培训会,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海事处负责人及各涉水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等参加了培训。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徐俊松出席会议,就进一步加强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徐俊松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水上农业生产生活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而乡镇自用船舶航行就是属于水上农业生产生活行业,属于高危行业。我市乡镇自用船舶监管存在量大、管理不规范、治理不到位,船主缺乏安全意识、认识不到位等情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为此,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各涉水乡镇,要充分认识水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水上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统筹安排部署,厘清行业监管职责,严防失控漏管。要明确责任,细化自用船舶登记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协调,加强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自用船舶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船主开展自检自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救生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强化对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提升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丽江市地方海事局局长桑祖福要求各单位(部门)珍惜本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将培训会议精神传达到相关责任主体,特别是乡镇自用船舶船主,并抓好贯彻落实。
培训会邀请了云南交通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李旗、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专家组组长暨安全顾问吉志强等对参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李旗就船员基础知识、船员安全培训、渡口船舶安全培训以及《云南省乡镇自用船舶和渡口管理办法》进行重点授课,从船员的概念等专业知识到自用船的标识、标号等实用知识进行了事无巨细的讲解。在交流环节,李老师耐心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吉志强从船舶安全的生产形势、船舶安全责任体系、船舶安全的常见事故类型及处置原则、船舶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等方面讲述了确保船舶安全的重要性,并结合近年来自用船舶事故案例进行了原因分析、安全知识讲解、如何避免事故的发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讲解。
培训期间,学员们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学习氛围浓烈。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对水上安全现状、法规规章规范、安全监管方法和内涵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一些疑难细节问题进行交流,为全市各涉水乡镇管好用好自用船舶,杜绝安全监管弱点盲点,打下了良好基础。
来源:丽江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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