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不做虚假广告、不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欺骗顾客。”玉龙雪山景区商户作出承诺。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了更好的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同时保障游客在雪山景区的游、购、娱体验,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丽江市文明办、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在玉龙雪山景区内开展了“诚信示范店”主题实践活动。
商户代表宣读“诚信经营承诺书”
消费者权益保护对旅游消费者来说具有特殊意义。它是维护旅游者利益的法律武器,是旅游者放心出游、享受旅游的根本保障。开展诚信示范店实践活动,是为了动员景区景点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推动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活动上,商户纷纷在签名墙上签名承诺诚信经营,并领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资料。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卢艳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卢艳介绍:“诚信经营是商户经营的根本,今天我们也邀请了玉龙雪山景区的20多户商户和8家企业代表一起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今天,我们也给游客和商家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资料份,做这个活动,也是为了让我们的游客看到我们景区诚信经营服务的一个标准,让游客放心。
正新鸡排玉龙雪山店负责人马莉莎
正新鸡排玉龙雪山店的负责人马莉莎说:“参加这个活动,可以更好的督促我们做好诚信经营工作,更好的保障我们的产品质量,不在店内销售三无产品,不销售过期的食品,保障我们游客的安全消费。”
记者/杨四娟
编辑/雷凤娇
责编/和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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