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第三十七期丽江旅游“红黑榜”发布,将该期诚信守法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黑榜”,向社会公开,以示警戒。
上“红榜”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
丽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执法支队一大队、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二大队。上榜理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热情周到的为游客提供服务,急游客之所急,想游客之所想,让游客切身感受到丽江人民的热情、好客及温暖。充分展现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执法为民的情怀和形象,得到了游客的肯定和赞扬。玉龙雪山景区天意集商业街保洁人员沙日秋、丽江样样红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电瓶车驾驶员杨佳训、玉龙雪山旅游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工作人员和学信、索道经营分公司安保工作者杨绍锋。上榜理由:“国庆中秋”假日期间,玉龙雪山景区作为无数旅游人向往的旅行目的地,迎来了世界各地的游客,很多游客不慎丢失手机、钱包等物品,景区每位工作人员都体现了较高的综合素质,拾金不昧的社会新风尚在景区内得到了弘扬。丽江中青国际旅行社、丽江*旅行社、丽江中国国际旅行社、丽江春秋假日旅行社。上榜理由: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响应主管部门的号召,以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为基础,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主动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做好国庆中秋*金周志愿者服务,为丽江旅游企业树立了良好榜样。
上“黑榜”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
丽江纳客旅行社。上榜理由:丽江纳客旅行社在接待游客李某一行玉龙雪山行程时,使用无旅游营运资质车辆为游客提供服务。丽江纳客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丽江易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南门服务点。上榜理由:丽江易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南门服务点未经许可擅自组织游客李某一行2人参加泸沽湖二日游行程。丽江易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南门服务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木晓雯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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