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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三大平台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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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丽江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积极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强实体平台建设

依托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法律服务平台,在有条件村(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安装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司法行政服务为一体的云岭法务通。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个,安装云岭法务通90台。

丽江市司法局统筹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派驻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受理群众申请事项,接待(接听)群众来访和来电,帮助群众及时办理许可事项、获得法律帮助。

加强网络平台建设

大力推广运用“云南法网”“云南掌上”,健全完善以网络平台为统领、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手机终端,学习或查询法律法规、申请办理事项、查看办事进程、线上咨询,从而满足自己的法律服务需求,真正实现了法律服务“掌上办”。

加强热线平台建设

丽江市司法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律师值班,及时解答“”法律服务热线上群众的法律咨询。热线开通以来至年3月底,全市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人次。

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提供法律咨询人次,5个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案件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件,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法治丽江、平安丽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丽江市司法局还通过积极拓展司法辅助实务业务,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作用;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大力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加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小区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丽江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供稿)

本文来源: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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